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兰州商标注册 |
2017年11月30日,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(下称商评委)裁定第6288786号“兰州牛肉拉面anzhou Niurou Lamian及图”商标予以无效宣告。这意味着注册成功于2010年的“兰州牛肉拉面”商标在使用7年后突然无效了。
他7年坚持申请撤销“兰州牛肉拉面”商标
从商评委的裁定书中可以看出,商标无效宣告申请人为王金勇。中国商报记者通过查询得知,早在2010年9月10日,王金勇通过博客实名发布了《撤销注册不当商标请求书》,其中包含“兰州牛肉拉面”(注册号6288786)和“扬州炒饭”(注册号3398668)两个普通商标。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撤销的理由为:两注册商标均为普通商标,都含有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名称;作为普通商标注册,欠缺显著性或者具有误导性,不应获得注册。而商评委的裁定书显示,王金勇*后一次向商标局提请撤销“兰州牛肉拉面”商标的请求是在2016年10月10日。从前后时间可以看出,王金勇在7年时间内一直没有放弃申请。
王金勇2010年公布的撤销“兰州牛肉拉面”商标《请求书》
2017年11月30日,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认为:一、争议商标“兰州牛肉拉面”虽含有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城市名称“兰州”,但“兰州牛肉拉面”是甘肃省兰州地区的风味小吃,曾被中国烹饪协会评为三大中式快餐之一。因此争议商标整体具有与“兰州”地名相区别的其他含义。故争议商标的注册未违反修改前《商标法》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;二、关于争议商标缺乏显著性的问题,“兰州牛肉拉面”是甘肃省兰州地区的风味小吃,因此争议商标整体缺乏显著性,不易被相关公众作为商标识别,已构成修改前《商标法》第十一条第一款第(三)项所指情形(缺乏显著特征的,不得作为商标注册)。综上,申请人无效宣告理由部分成立。裁定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。
裁定书(来自互联网)
“兰州牛肉拉面”商标处于“撤销/无效宣告申请审查中”
早在2010年“兰州牛肉拉面”和“扬州炒饭”成功注册为普通商标后,社会各界人士普遍担心,北京烤鸭、桂林米粉、开封灌汤包、重庆火锅等等,是否也可成为注册商标?王金勇申请撤销上述两个商标时也提出:该两个商标如果维持注册不被撤销,或许可能造成后来者竞相效仿申请注册,或者商标侵权者“四起”,引起市场波动扰乱的不良局面。
2010年6月中国商报刊发: 兰州牛肉面商标真能成为“金字招牌”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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